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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文件加强高中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日期:2016-01-18

  据《劳动报》报道,寒假将至,又将迎来学生社会实践高峰期。在“高中生志愿服务”评价实施8个多月后,市教委、市文明办、团市委等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指出纳入课程计划的高中生志愿服务主要是以集体组织形式开展,学校是高中生志愿服务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作为配套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之一,《实施意见》明确,高中生志愿服务的主要形式是由学校团组织在市、区县两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中开展的集体性志愿服务活动。一般在每学年的2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课程中完成,不足部分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志愿服务课时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将记录在“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上。

  高中生志愿服务的形式为何主要是集体组织?市教委表示,高中生志愿服务是一门培育志愿服务精神的体验课程,既然是一门培养高中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课程,必须体现集体性参与。同时教育部在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要求中小学的志愿者服务要集体组织,另外,安全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当然,个人也可以参加志愿服务。文件明确,个人参加的经历可记录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自我介绍”部分中。志愿服务所形成的调查报告或研究报告可记录在“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部分。

  记者从沪上不少社会实践基地获悉,更多符合高中生口味的实践岗位将陆续推出。打浦桥街道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站长张文告诉记者,指导站已为高中生量身定做一系列特色实践活动,比如带领小学生一起做陶艺、赴体育场馆担任教练助教、协助消防战士为小学生开展消防演练、去田子坊给老外做导游、当一回小巷总理助理,这些实践活动均广受高中生喜爱。张文透露,今后,他们还将开发诸如到社区学校为老年人培训智能设备使用、参与非遗项目等一系列岗位。

  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市256所高中全部在电子平台注册,已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学生有49352人,占高二学生总数54452的91%,累计32028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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