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08
2014年1月13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认定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宏图”、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新百”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中“宏图”的类别为第9类,“新百”的类别为第35类。这是三胞集团继“宏图三胞”、“金鹏”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的又一重大品牌战略成果,也是三胞集团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具体体现。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是商标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是行业和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品牌塑造中最高的权威评价和最大的保护,是对商标一般保护的一种补充。被冠名驰名商标的产品,不仅代表了服务质量,企业信誉,还反映了该行业的领先地位和产业规模。
“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此次“宏图”、“新百”双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既是对三胞集团优质服务的肯定,同时也是对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再创佳绩的鼓励与鞭策。三胞集团将切实维护好品牌信誉,提升服务品质,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企业效益,推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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