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2
2010年11月,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的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关于Glaston的两项专利(炭钢回火技术及折弯技术)侵权案中判决Glaston胜诉。法院裁定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Shanghai Northglass Technology & Industry Co. Ltd.)侵犯了Glaston加拿大专利号为1,308,257及2,146,628的专利权,并判决上海北玻赔偿其损失,损失数额待定。
2014年4月29日,联邦法院就损失数额做出裁决。法院命令上海北玻向Glaston作出总金额约为130万欧元的损失赔偿,其中包括利息。在确定支付日期之前,Glaston不会在其财务业绩中记录任何赔偿数额。
Glaston Group将会继续在全球范围内积极保护其知识产权,目前在欧洲、美国及亚洲正身处几起关于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诉讼及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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