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2
2014年1月9日消息:2013年12月2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发布的《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认定第18批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公告》,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通过,吉祥航空商标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此次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对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意义重大,为打击商标侵权、保护品牌无形资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自今年上半年,在公司领导指引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行政部(党群部)从公司基本情况、申请商标情况、公司与商标发展情况、公司经济状况、申请商标经济状况、公司及申请商标获奖认证等情况、区域贡献等15个方面收集、整理了大量材料,并于2013年6月26日正式向浦东新区工商局提交了《关于吉祥航空著名商标申报之证据手册》(上下册)的申请材料。经浦东新区工商局向上海市工商局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推荐,历经近半年时间评审,吉祥航空商标图形、空中运输商品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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