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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济堂制药集团平阴医药公司当选济南市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日期:2014-03-20

 2014年3月17日,济南市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在平阴县老广场举行,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平阴医药公司获得此殊荣。济南市领导及省、市消协领导为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济南市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牌匾和证书,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凡此次被表彰的企业,将从中推选参加山东省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创建活动。

    自2013年8月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济南市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后,平阴医药公司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满意度调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一系列评选程序以及县、市工商逐级评选,最终平阴医药公司当选为济南市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本次“济南市第十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的获得,是省、市、县消协领导对平阴医药公司近两年经营业绩、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肯定,也是对单位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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